译文
臣等依凭空虚浅薄的才学,在(zai)翰林院侍讲、侍读的职位上充个数目。皇上的聪明睿智是上天赋予的,学问一天比一天深厚。臣等才学有限,然而圣贤之(zhi)道没有穷尽(jin),心中虽然想表述清楚可口头上表达不出(chu)来,因此自己感到很是惭愧,不知道该怎么办。 臣等认为作为臣子向皇帝进献忠诚,就像医生对准病症去用药一样,药虽然经医生之手传过去,但药方多是从古人那里留下来的。如果药方在世间证明确实很灵验,那么就不必一定要由医生自己创造出来才用。 臣等听说唐德宗时的宰相陆贽,才能本来就是帝王的辅佐,学问足可成为帝王的老师。他的议论深刻而切合物事人情,言语从不偏离圣贤的道德规范。才能与西汉的张良(张良字子房)齐肩而文才却要胜过他,议论的才能像西汉的贾谊而方法却不粗疏。上可以纠正皇帝想法上的错误,下能够贯通天下人的心志。三代也只他一人罢了。但他不幸的是做官没能赶上良好的时机。唐德宗以严厉刻薄为能事,陆贽就以忠诚敦厚去规谏;唐德宗以猜疑忌恨去对人,陆贽就以推心置腹去劝说;唐德宗喜好用兵打仗,陆贽则认为消除战事是当时首先要做到的;唐德宗喜好敛聚财物,陆贽则认为散财于民最为迫切。至于任用人才、接受意见的方法,整治边防、驾驭将帅的策略,归罪于自身以收拢人心,改正过错以顺应天道,斥去小人以消除人民的祸患,珍惜爵位、宝器以授予有功的人,像这类合理的建议,很难列举完。陆贽真可以说是进献了苦口的良药,去诊治危害身体的重病。假使唐德宗能完全按陆贽的进言去实行,那么贞观之治的盛况便会再一次出现。 臣等每次从皇帝听讲的西阁退出,都私下相互议论,认为您是圣明的天子,一定喜欢陆贽的议论。只要使像您这样的圣明天子和像陆贽那样的贤能大臣意见相吻合,那就像圣君和贤臣处于同一时代一样了。当初冯唐高度赞扬战国时廉颇、李牧的贤能,汉文帝则为不能使用他们而深深叹息;魏相陈述了西汉晁错、董仲舒等应对当时皇帝的言语,汉宣帝就按这些言语施政而成就了汉室中兴的业绩。如果陛下能自己寻求老师,就不如从近一点的唐朝选取陆贽。再说那《诗》、《书》、《礼》、《易》、《乐》、《春秋》六经,《史记》、《汉书》、《后汉书》三部史书,以及诸子百家的著作,并不是没有可以效法的,而且依照这些史籍所(suo)阐述的道理都足以治理好国家。然而《六经》当中的圣贤言论精深奥秘,而史书、子书中存留的圣贤学说却颇不完整,犹如高山大海那样崇高深远,很难从中选择出多少可以直接推广运用的东西。而陆贽的议论,一打开书本就非常明了清楚,汇聚了古往今来的学说精华,确实是国家治乱的一面镜子。臣等想把他向皇帝的进言文章稍微加以整理校对,重新抄好进呈给陛下。希望陛下把它放在自己的座位旁边,就像亲眼见到陆贽之面一样;反复熟读它,就像和陆贽当面谈话一样。这样,一定能启发陛下天子之性的神明天资,在不长的时间内就能成就强盛国家的功业。臣等说不尽愚陋的心意,请陛下决定是否采用。
只有那朝夕相处的汉月,伴随铜人走出官邸。
冬天有温暖的深宫,夏天有凉爽的内厅。
即使喝醉也不要推辞,美好的芳草可以供我们躺卧。
玲珑剔透楼台阁,五彩祥云承托起。天仙神女数之不尽,个个风姿绰约。
文瑛好读书,爱做诗,常与我们郊游,我们称他为沧浪僧。
(汉顺帝)永和初年,张衡调离京城,担任河间王的相。当时河间王骄横奢侈,不遵守制度法令(ling);又有很多豪族大户,豪门大户他们一起胡作非为。张衡上任之后治理严厉,整饬[chi]法令制度,暗中探得奸党的姓名,一下子同时逮捕,拘押起来,于是上下敬畏恭顺,称赞政事处理得好。(张衡)在河间相位上任职三年,给朝廷上书,请求辞职回(hui)家,朝廷任命他为尚书。张衡活了六十二岁,于永和四年去世。
轮台东门外欢送你(ni)回京去,你去时大雪盖满了天山路。
我饮酒不需要劝杯(bei),反而担心酒杯空了。分别相离也是可恨的事情,这次的分别是那么的匆忙。酒席上美女贵宾云集,花园外豪富高门坟冢,人世间谁能算是英雄?一笑出门而去,千里外的风吹得花落。
幽幽沼泽仙《鹤鸣》佚名 古诗,声传四野真亮清。深深渊潭游鱼潜,有时浮到渚边停。在那园中真快乐,檀树高高有浓荫,下面灌木叶凋零。他方山上有佳石,可以用来磨玉英。
行行之间没有其他的言语,只是告诉我要尽早回到故乡。
什么草儿不枯黄,什么日子不奔忙。什么人哪不从征,往来经营走四方。
请不要以为长安是行乐所在,以免白白地把宝贵时光消磨。
注释
墓间之事:指埋葬、祭扫死人一类的事。
6.所:处所。这里指解决问题的措施。
〔22〕田,用作动词,种田。萁(qí),豆茎。须,等待。治、萁、时,押韵。这段歌词隐含了对朝廷的讽刺,唐颜师古《汉书》注引张晏云:“山高而在阳,人君之象也。芜秽不治,言朝廷之荒乱也。一顷百亩,比喻百官也。言豆者,贞实之物,零落在野,喻己见放逐也。萁曲而不直,言朝臣皆谄谀也。”
26.伯强:大厉疫鬼。
⑻谢朓诗:“逶迤带绿水,迢递起朱搂。”
②导:引导。《论语》作“道”,通“导”。政:政令。
⑥桧:指秦桧。秦桧(1090-1155),字会之,江宁(南京市)人。1115年(政和五年)进士。1127年,随徽、钦二帝至金,四年后,金将他放还。高宗任以礼部尚书。绍兴年间为相,深受宠信,力主议和,杀害岳飞,镇压大批主战派。为人阴险狡诈,在位十九年,罪恶累累,恶贯满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