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鱼是我所喜(xi)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美丽的飞阁高接云天,远远地连着西城。
(楚国大夫(fu))王孙圉在晋国访问,(晋国国王)定公设宴招待他,(晋国大夫)赵简子(佩带着能发出)鸣响的玉来和他相见,问王孙圉说:“楚国的白珩还在吗?”(王孙圉)回答说:“在。”简子说:“它是宝啊,价值多少啊?”(王孙圉)说:“没(将它)当成宝。楚国所当成宝的,叫观射父,他能发表(上乘的)训导和外交辞令,来和各诸侯国打交道,使我国国君不会有什么话柄。还有左史倚相,能够说出(先王)的训导和典章,陈述各种事物,朝夕将成败的经验和教训告诉国君,使国君不忘记先王的基业;还能上下取悦鬼神(shen),顺应了解它们的好恶,使神不会对楚国有怨怼。还有叫做云连徒洲的多草(cao)之湖,金属、木材、箭竹、箭杆所生产的地方啊,龟甲、珍珠、兽角、象牙、兽皮、犀牛皮、羽毛、牦牛尾,用于军备,来防备未料的患难;也用来供应钱财布匹,以馈赠给各诸侯们享用。如果各诸侯对礼品感到满意,再加之贤相们的训导和外交辞令;有患难的防备,皇天神灵相辅佑,我国君王能够免于各诸侯国之罪责,国民也得到了保障。这才是楚国的宝贝。如果说到白珩,这只是先王的玩(wan)物,哪称得上是宝啊?”
举杯饮酒来宽慰自己,歌唱<行路难>。(这句说,歌唱声因举杯饮酒愈益悲愁而中断。)
树林里有一只奇异的鸟,它自言是凤凰鸟。
汉使张骞当年都不曾把这花带回,真是徒然到了月支一回,连神农也不知道有这样美妙的鲜花。可惜的是这鲜花经过露凋雨打,真是绿肥红瘦,日益消损。 高高的绿竹在舍旁连成一片,稀疏的篱笆下花儿凋零,落英缤纷。碾米的碾涡深深可以装下骏马,藤蔓弯弯足以隐藏蛇虫。
我回报天帝说:路途漫长啊,又叹日暮时不早。学(xue)做诗,枉有妙句人称道。长空九万里,大鹏冲天飞正高。风啊!千万别停息,将我这一叶轻舟,直送往蓬莱三岛去。
山城的雨后,百花凋零。榕树叶落满庭院,黄莺的啼叫也显得十分嘈杂。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wei)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只应纵情痛饮酬答重阳佳节, 不必怀忧登临叹恨落日余晖。
花椒专横谄媚十分傲慢,茱萸想进香袋冒充香草。
注释
⑦骊湎:连绵不绝。巾,古冠之一种。以葛、缣制成,横著额上。
27.回巧:呈现巧妙的姿态,
6.钟山:在江苏省南京市区东。
一万八千丈:一作“四万八千丈”。
361、流沙:指西极,其处流沙如水。
⑵昵(nì)昵:亲热的样子。一作“妮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