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这时,秦王的随从医官夏无且(jū)用他手里捧着的药袋投击荆轲。秦王还正在绕着柱子跑,仓猝间惊惶失措,不知道怎么办。侍臣们就说:“大王背着剑!大王背着剑!”秦王于是拔出剑用来攻击荆轲,砍断了荆轲的左大腿。荆轲倒下了,就举起他的匕首投击秦王,没有击中,击中了柱子。秦王又砍击荆轲,荆轲被砍伤了八处。
江岸的枫叶渐渐衰老,水洲的蕙草半已枯(ku)凋,满眼衰败的红花绿叶。楚乡作客,登高望远,正逢这样的暮秋天气。传来了稀疏的捣衣声,断断续续回响在残阳里。面对这傍晚景象,我悲伤怀抱,思念远人,新愁和旧恨,接连涌起。
落花随风漫天飞舞,缤纷地飞入四周的帐幕中。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guo)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去年春天,就在这扇门里,姑娘脸庞,相映鲜艳桃花。
魂魄归来吧!
唐宪宗元和十年,我被贬为九江郡司马。第二年秋季的一天,送客到湓浦口,夜里听到船上有人弹琵琶。听那声音,铮铮铿铿有京都流行的声韵。探问这个人,原来是长安的歌女,曾经向穆、曹两位琵琶大师学艺。后来年纪(ji)大了,红颜退尽,嫁给商人为妻。于是命人摆酒叫她畅快地弹几曲。她弹完后,有些闷闷不乐的样子,自(zi)己说起了少年时欢乐之事,而今漂泊沉沦,形容憔悴,在江湖之间辗转流浪。我离京调外任职两年来,随遇而安,自得其乐,而今被这个人的话所感触,这天夜里才有被降职的感觉。于是撰写一首长诗赠送给她,共六百一十六字,题为《琵琶行》。秋夜我到浔阳江头送一位归客,冷风吹着枫叶和芦花秋声瑟瑟。
平生所娇养的儿子,脸色比雪还要苍白。
翠菱掩露青萍绿透一池锦水,夏莺歌喉婉转嬉弄蔷薇花枝。
他明知这一去不再回返,留下的姓名将万古长存。
魏国有个叫于令仪的商人,他为人忠厚不得罪人,晚年时的家道非常富足。有天晚上,一名小偷侵入他家中行窃,被他的几个儿子逮住了,发现原来是邻居的小孩。 于令仪问他说:“你一向很少做错事,有什么苦衷要做贼呢?”小偷回答说:“为贫困(kun)所迫罢了。”于令仪再问他想要什么东西,小偷说:“能得到十贯钱足够穿衣吃饭就行了。”于令仪依照他的要求给了他。小偷已经离开,于令仪又叫住他,小偷大为恐惧。于令仪对他说:“你十分贫穷,晚上带着十贯铜钱回去,恐怕你会被人追问的,留下钱财,到了明天再拿走。”那小偷深感惭愧,后来终于成了善良的人。邻居乡里都称令仪是好人。
几座山峦像墙般低矮,鹰在广阔平原上秋风迅猛急速地掠过大地。天空澄清静谧古今不变。醉酣敞开貂裘,约略记得当年打猎时呼鹰逐兽的事情。
杜鹃放弃了繁华的故园山川,年复一年地四处飘荡。
我姑且抒发一下少年的豪情壮志,左手牵着黄犬,右臂擎着苍鹰,戴着华美鲜艳的帽子,穿着貂皮做的衣服,带着上千骑的随从疾风般席卷平坦的山冈。为了报答满城的人跟随我出猎的盛情厚意,我要像孙权一样,亲自射杀猛虎。
他说“应该努力上天下地,去寻求意气相投的同道。
秋色渐渐浓郁,花儿都在睡觉,秋燥如火。
注释
黜(chù):贬斥,废免。
(18)皇:大。辅:辅佐,这里指保佑。所引《周书》已亡佚,这两句引见伪古文《尚书》,下同。
(14)东胡:指安史叛军。安禄山是突厥族和东北少数民族的混血儿,其部下又有大量奚族和契丹族人,故称东胡。
(12)三王:指夏、商、周三代的开创者夏禹、商汤、周文王。
⑽《周易》:“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汉书》:“外伐鬼方,以安诸夏。”颜师古注:“鬼方,绝远之地。一曰国名。”《晋书》:“夏曰薰鬻,殷曰鬼方,周曰薰狁,汉曰匈奴。”
(8)玉人:指楚人卞和。《韩非子·和氏》记卞和得璞(蕴玉之石)于楚山,献楚厉王,厉王令玉匠察看,回说不是玉,就以欺君的罪名斫去卞和左脚;厉王死,武王立。卞和又献,武王也命玉匠察看,玉匠回说不是玉,又以欺君的罪名斫去卞和右脚。武王死,文王立,卞和抱玉哭于楚山下,三日三夜泪尽泣血,文王听说,召卞和令玉匠凿璞,果得宝玉,加工成璧,称为和氏之璧。按据《史记·楚世家》,楚国自武王始称王,武王以前并无厉王。当是《韩非子》误记。
(3)卜吉:指风水先生找到一块好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