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de)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wei)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zhe)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mei)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yin)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月宫中吴刚被乐声吸引,彻夜不眠在桂树下逗留。桂树下的兔子也伫立聆听,不顾露珠斜飞寒飕飕!
晋侯又向虞国借路去攻打虢国。 宫之奇劝阻虞公说:“虢国,是虞国的外围,虢国灭亡了,虞国也一定跟着灭亡。晋国的这种贪心不能让它开个头。这支侵略别人的军队不可轻视。一次借路已经过分了,怎么可以有第二次呢?俗话说‘面颊和牙床骨互相依着,嘴唇没了,牙齿就会寒冷’,就如同虞、虢两国互相依存的关系啊。” 虞公说:“晋国,与我国同宗,难道会加害我们吗?”宫之奇回答说:“泰伯、虞仲是大王的长子和次子,泰伯不听从父命,因此不让他继承王位。虢仲、虢叔都是王季的第二代,是文王的执掌国政的大臣,在王室中有功劳,因功受封的典策还在主持盟会之官的手中。现在虢国都要灭掉,对虞国还爱什么呢?再说晋献公爱虞,能比桓庄之族更亲密吗?桓、庄这两个家族有什么罪过?可晋献公把他们杀害了,还不是因为近亲对自己有威胁,才这样做的吗?近亲的势力威胁到自己,还要加害于他们,更何况对一个国家呢?” 虞公说:“我的祭品丰盛清洁,神必然保佑我。”宫之奇回答说:“我听说,鬼神不是随便亲近某人的,而是依从有德行的人。所以《周书》里说:‘上天对于人没有亲疏不同,只是有德的人上天才保佑他。’又说:‘黍稷不算芳香,只有美德才芳香。’又说:‘人们拿来祭祀的东西都是相同的,但是只有有德行的人的祭品,才是真正的祭品。’如此看来,没有德行,百姓就不和,神灵也就不享用了。神灵所凭依的,就在于德行了。如果晋国消灭虞国,崇尚德行,以芳香的祭品奉献给神灵,神灵难道会吐出来吗?” 虞公不听从宫之奇的劝阻,答应了晋国使者借路的要求。宫之奇带着全族的人离开了虞国。他说:“虞国的灭亡,不要等到岁终祭祀的时候了。晋国只需这一次行动,不必再出兵了。” 冬天十二月初一那天,晋灭掉虢国,虢公丑逃到东周的都城。晋军回师途中安营驻扎在虞国,乘机突然发动进攻,灭掉了虞国,捉住了虞公和他的大夫井伯,把井伯作为秦穆姬的陪嫁随从。然而仍继续祭祀虞国的祖先,并且把虞国的贡物仍归于周天子。所以《春秋》中记载说“晋国人捉住了虞公。”这是归罪于虞公,并且说事情进行得很容易。
窄长的松叶虽经过几度风霜,但春天开放淡淡的花儿不好看。都市长安历来喜欢粉红色的桃花和雪白的李花,可怜这些松树白白地染上长安街道的尘土。
猛虎虽可缚,大河却不可渡,这位狂夫果然被水所溺,其尸首随波逐流,漂至大海。
其妻弹着箜篌唱着悲歌,可惜她的丈失再也回不来了。
白雁身上雨水未干,翅膀变得沉重,不得不低空飞行;黄鸸的舌头也颇有些生涩,不听使唤。
美丽的容颜还不如乌鸦的姿色,它还能带着昭阳殿的日影飞来。果真成为薄命人长久陷入沉思,梦中又见到君王醒后心里生疑。
不遇山僧谁解我心疑。
博取功名全靠着好箭法。
南朝遗留下的四百八十多座古寺,无数的楼(lou)台全笼罩在风烟云雨中。
注释
⑼崔嵬(wéi):山高峻的样子。
83.通:通“婚”。台桑:古地名。
⑽后约:约定以后相见的日期。丁宁:同“叮咛”,临别郑重嘱咐。何据:有什么根据,是说临别时相互的约定、嘱咐都不可靠,都无法实现。
(10)涕洟:目出为涕,鼻出为洟,即指眼泪鼻涕。这里谓哭泣。
(5)度:比量。
⑴饮湖上:在西湖的船上饮酒。
五刑:秦汉时五种刑罚,见《汉书·刑法志》:“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葅其骨肉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