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突然他便无影无踪,无处追寻,令人浩然长叹。斋忌三千日(ri),裁白丝布书写道经。
喝醉酒酣睡不知天(tian)已黄昏,有(you)时独自将天上孤云眺望。
路旁赤棠孤零零,树叶倒是密密生。独自流浪好凄清。难道路上没别人,不如同父兄弟亲。叹息来(lai)往过路人,为何不与我亲近?兄弟不在无依靠,为何不将我帮衬?
日月普照,并无私心,有什么办法可以诉冤给苍天听听。
于是我就在大湖旁龙鸣般唱,在小丘上虎啸般吟诗。向云间射上箭矢,往河里撒下钓丝;飞鸟被射中毙命,鱼儿因贪吃上钩,天空落下了鸿雁,水中钓起了鱼。
怅惘流泪且思索一下啊,着意访求才能得到英雄。
我心中犹豫而疑惑不定,想自己去吧又觉得不妙。
他不知道怎么掩藏踪迹,水面的浮萍上留下了一条船儿划过的痕迹。
靠近天廷,所得的月光应该更多。
也许饥饿,啼走路旁,
暗自悲叹蕙花也曾开放啊,千娇百媚开遍华堂。
我将回什么地方啊?”
透过窗子看见小院内的春天的景色将流逝。层层厚重的门帘没有卷起,幽暗的闺房中显得暗影沉沉。倚在绣楼阑干上寂寞无语地轻轻拨弄着瑶琴。
那些下拜迎接大官长上的繁文缛节已经令我心力交瘁,奉命驱策百姓更让我感到悲哀。
自从东(dong)汉以来,儒道沦丧,文风(feng)败坏,佛、道等邪说一齐出现。经历了唐代贞观、开元的兴盛时期,依靠房玄龄、杜如晦、姚崇、宋璟等名臣辅佐,还不能挽救。只有韩文公从普通人里崛起,在谈笑风生中指挥古文运动,天下人纷纷倾倒追随他,使(shi)思想和文风又回到正路上来,到现在已经有三百年左右了。他的文章使八代以来的衰败文风,得到振兴,他对儒道的宣扬,使天下人在沉溺中得到拯救,他的忠诚曾触犯了皇帝的恼怒,他的勇气能折服三军的主帅:这难道不是与天地化育万物相并列,关系到国家盛衰,浩大刚正而独立存在的正气吗?
那杏(xing)花仿佛是能工巧匠的杰作,用洁白透明的素丝裁剪而成。那轻盈的重重叠叠的花瓣,好像均匀地涂抹着淡淡的胭脂。新的式样,美的妆束,艳色灼灼,香气融融。即使是蕊珠宫中的仙女,见到她也会羞愧得无地自容。但是那娇艳的花朵最容易凋落飘零,何况还有那么多凄风苦雨,无意也无情。这情景真是令人愁苦!不知经过几番暮春,院落中只剩下一片凄清。我被拘押着向北行进,凭谁来寄托这重重离恨?这双飞的燕子,又怎能够理解人的言语和心情?天遥地远,已经走过了万水千山,又怎么知道故宫此时的情形?怎能不思念它呢?但也只有在梦里才能相逢。可又不知是什么原因,最近几天,竟连做梦也无法做成。
频繁地移动腰带的空眼,只是那么白白眼看着病恹恹地消瘦,不见她却又相思,见了她却还是分离,相思依旧。为此要问与其频频相见,何如永远亲密厮守?天公无情天不老,人有情却落得孤独无偶,这份相思别恨谁理解,姑且将它交托庭前的杨柳。
注释
(40)淮海秦约:字文仲,太仓(今属江苏)人,郡望淮海。明初应召拜礼部侍郎,因母老辞归。后来再赴京城做官,因年老难以任职,为溧阳教谕。诸暨姜渐:诸暨(今属浙江)人,元代末年客居吴郡,张士诚为吴王,任为行省从事,不久以病辞职。明初为太常博士。河南陆仁:字良贵,号樵雪生,又号乾乾居士,河南人,客居昆山,是在野的大名士。会稽张宪:字思廉,号玉笥生,山阴(古会稽郡,今浙江绍兴)人。张士诚为吴王时,任为枢密院都事,吴亡,隐名遁世。天台詹参:其人未详;“天台”,今属浙江。豫章陈增:其人未详;“豫章”,今江西南昌。吴郡金起,其人未详。金华王顺:其人未详;“金华”,今属浙江。嘉定杨基:字孟载,号眉庵,原籍嘉陵(今属四川),生长吴郡。张士诚为吴王,任为丞相府记室;明初任山西按察使。他与高启、张羽、徐贲齐名,称明初吴中四杰。吴陵刘胜:其人未详。
[36]东市:汉代长安处决犯人的地方。后泛指刑场。
圣人出而四海一:指宋太祖赵匡胤统一天下。
⑶荆人泣美玉:《韩非子·和氏》: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历王。历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及历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尽而继之以血。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韦应物诗:“碌碌荆山璞,卞和献君门。”缘于卞和抱玉三献,而两次遭刖,且以为“诳”,此典故常借喻贤能之人虽胸怀宏才大略,但却不为人主所识,以致报国无门。李白这句诗,是以“荆人”喻己,以“美玉”喻己材。兹据“荆人献璞”典故的内涵可知,在李白作此《赠裴》诗之前,其与唐玄宗必有所献。此可用李白诗“薄德中见捐,忽之如遗尘”来作证明。李白有献,玄宗“忽之”,故诗而谓“荆人泣美玉。”
(14)未尝——义同“未始”,这里不作“未曾”解。过——过失。
(1)这是一首描写和歌颂侠客的古体五言诗,是李白乐府三一首中的一首。行,这里不是行走的行,而是歌行体的行,等于说“侠客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