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当年在岐王宅里,常常见到你的(de)演出;在崔九堂前,也曾多次欣赏你的艺术。
二十年来历经沧桑患难相同,今天忽然歧路分别各自西(xi)东。
说是梨花又不是。道是杏花也不是。花瓣白白又红红,风韵独特有情趣。曾记得。曾记得。武陵渔人被陶醉。
鱼是我所喜(xi)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neng)同时都得到的话,那(na)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men)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shi)罢了。
路上的积水减少,沙滩露出,霜降天空之晶。
我在年轻的时候,读王篑的醉乡记,心里面很奇怪那隐居的人,既然和世界没有什么牵挂,为什么还说这种话,难道说真的是贪吃那酒吗?到后来读了阮籍、陶潜的诗,终知道他们虽然洒脱,不愿同世人交接,但是他们的心,终究不能平,偶然碰见那事物的是非,他就感触起来,把酒来做遁世的托辞罢了。那颜子住在一条陋巷里,只有一箪的饭,一瓢的汤。曾子唱起歌来,声音好像是从(cong)金石里发出来的,他俩寻到了圣人做老师,急急忙忙的要想学他,还觉得来不及;对那外面的事情,没有工夫去计较了;那里还会有借着醉乡做逃遁处的道理呢!所以我很哀怜那醉乡的人,不曾逢着好时候。 建中初年,天子即位,很想按照贞观开元年间的政治,做一番大事业,朝庭上官,个个上奏疏,讨论时务,这时候那醉乡的后嗣,又因为所说的话太直,丢掉了官。我读了醉乡的文词很哀怜他,又很敬重那良臣的刚烈,总想认识他的子孙。现在你肯来见我,就算是没有什么才华,我也要协助于你,况且你的文才,你的品行,很能继承家风元气,浑浑然即端方又敦厚,只可惜我的力量很薄弱,不能够提拔于你,而我的话,又没有什么人相信。没有其他的法子了,只好趁你走的时候,请你吃上杯水酒。
你一味让杜鹃啼破了喉咙,却教人徒然心痛。
叶落枝秃的榆柳掩映着静谧的楼台亭阁,万籁俱寂,悄无人声。在明静的月光下,一眼便看到了嵩山上那皑皑白雪。
黑发忽然变成了白发,赤心已经化作冷灰。
不要学许由用颍水洗耳,不要学伯夷和叔齐隐居收养采薇而食。
还有那失群的猴子和熊罴,呼唤同伴声声悲啼。
世事浮云过眼不值一提,不如高卧山林努力加餐。
月亮还未照到我的书斋前,先照到了万花川谷,不是书斋没有月光,而是被高高的竹林隔着。
太阳出来就去耕作田地,太阳落山就回家去休息。
我找来了灵草和细竹片,请求神巫灵氛为我占卜。
注释
口喷红光:《齐民要术》卷六:“相马,……口中色欲得红白如火光为善材,多气,良且寿。” 汗沟朱:马前腿胛处沉汗如血。 汗沟:马前腿和胸腹相连的凹形部位,马疾驰时为汗所流注,故称。[3] 朱,血色,—作珠。《汉书·西域传》:“大宛国多善马,马汗血,言其先天马子也。”《文选》颜延年《赭白马赋》:“膺门朱赭,汗沟走血。”
⑸知是:一作“知道”。
⑴阿房(旧读ēpáng):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征发刑徒七十余万修阿房宫及郦山陵。阿房宫仅前殿即“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周驰为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史记·秦始皇本纪》)。但实际上没有全部完工。全句大意是说,当年秦始皇曾在华丽的阿房宫里观赏歌舞,尽情享乐。
22.器用:器具,工具。
⑺草草:杂乱粗野的样子。
(3)盗:贼。
(5)市桥:指作者家乡市镇中的桥。江南城镇多傍水为街,市中多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