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太史公说:我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为他的志向不能实现而悲伤。到长沙,经过屈原自沉的地方,未尝不流下眼泪,追怀他的为人。看(kan)到贾谊凭吊他的文章,文中又责怪屈原如果凭他的才能去游说诸侯,哪个国(guo)家不会容纳,却自己选择了这样的道路!读了《服鸟赋》,把生和死等同看待,认为被贬和任用是不重要的,这又使我感到茫茫然失落什么了。
天下明月的光华有三分吧,可爱的扬州啊,你竟然占去了两分。
“魂啊归来吧!
我限于(yu)此次行役匆忙,不曾有片刻休憩山中。
确实很少能见她笑起来露出洁白的牙齿,一直像在碧云间沉吟。
仕进的路已绝,不如回头返故乡去剪来草过日子罢了。
商鞅抛弃了礼义和仁义恩惠,一心只想兼并天下;他的新法推行了两年,秦国的风俗日益败坏。所以秦国的人,家中富有的,儿子长大成人就与父母分家,家庭贫穷的,儿子长大以后(hou)(hou)就到富人家中当上门女婿;儿子借(jie)农具给父亲,脸上就显出给父亲恩德的表情,婆母前来拿簸箕扫帚,儿媳立即口出恶言;儿媳抱着怀中吃奶的婴儿,就与公爹姘居鬼混,媳妇和婆婆关系不好,就公开争吵。他们只知道慈爱儿子,贪求财利,这与禽兽已经没有多少差别了。然而由于齐心并且抓住了时机,还声称要拔取六国,兼并天下。秦的功业虽然成了,目的也达到了,但是最终仍不知要返回到讲廉耻节操、仁义道德的正轨上来。信奉兼并的法则,追求进攻的事业,使天下风俗大败;人多的压迫人少的,狡诈的人欺侮老实的人,胆大的凌辱怯弱的人,年轻人侵犯老年人,其社会混乱达到极点。因此,高祖皇帝负起挽救天下的大任,威望震服全国,天下人追从他的德行。过去还属于秦的东西,今日已转归汉朝所有了。然而秦朝遗留的残余风俗并未加以改变。如今世人追求奢侈,竞相攀比,对此朝廷却没有制定法度,致使人们抛弃礼义,丢掉廉耻,一天比一天严重,可以说是每月都有不同,每年都在变化。人们在做某件事之前,并不考虑它是否应该做,而只考虑能不能获取利益。今天最严重的发展到杀害自己的父亲和兄弟了。盗贼敢于割断窗帘门帘进入内室,甚至偷走高祖、惠帝两庙的器具,还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到大都市抢劫官吏(li),夺取钱财。有的伪造文书取走官粟近十万担,敛取民赋六百余万钱,乘坐驿车周游郡国。这些人不行道义到了不可复加的地步。而朝廷大臣只把郡县地方官员不在规定期限内向朝廷上交统计文书作为重大问题,对于风俗的恶化,世风的败坏,却熟视无睹,没有引起警觉,反而认为这是合情合理的事。至于用移风易俗的方法,使天下人痛改前非按正道行事,这绝不是庸俗的官吏可以做到的。庸俗的官吏只能做一些文书工作,根本就不懂治国的大体。陛下又不自己考虑这个问题,我私下为陛下感到痛惜。
花落花又开,柳叶绿又衰,花开盛衰无穷尽,与我此时情相近。
依旧是秦汉时期的明月和边关,守边御敌鏖战万里征人未回还。
君子认为:“郑庄公在这件事上是符合礼制的。礼制,是可以治理国家,稳定政权,安抚百姓,并有利于后世子孙的。许国不守法度就去讨伐它,伏罪了就宽恕它,度量自己的德行去处理问题,估量自己的实力去行事,看清形势而后行动,不连累后人,可以说是知礼了。”
西施是越国溪边的一个女子,出身自苎萝山。
细雨蒙蒙,鱼儿欢快地跃出水面;微风习习,燕子倾斜着掠过天空。
单襄公回朝后告诉周定王说:“陈侯如果不遭凶灾,国家也一定要灭亡。”周定王问:“为什么呢?”单襄公答道:“角星在早晨出现时表示雨水结束,天根在早晨出现时表示河流将干枯,氐星在早晨出现时表示草木将凋落,房星在早晨出现时便要降霜了,大火星在早晨出现时表示天气已冷,该准备过冬了。所以先王的教诲说:‘雨季结束便修整道路,河流干枯便修造桥梁,草木凋谢便储藏谷物,霜降来临使备好冬衣,寒风吹起就修整城郭宫室。’所以《夏令》说:‘九月修路,十月架桥。’届时又提醒人们说:‘结束场院的农活,备好土箕和扁担,当营室之星见于中天时,营造工作就要开始。在大火星刚出现时,到司里那儿去集合。’这正是先王能够不费钱财而向民众广施恩惠的原因啊。现在陈国早晨已能见到大火星了,但是道路已被杂草堵塞,农村的谷场已被废弃,湖泊不筑堤坝,河流不备舟桥,这是荒废了先王的遗教。
注释
予:我,一作余。北庭:指元朝首都大都(今北京)。
⑹杳杳:深远无边际。
来天地:与天地俱来。
⑶绣颊(jiá):涂过胭脂的女子面颊,色如锦绣,因称绣颊。亦称“绣面”,或“花面”。一说绣颊疑为批颊,即戴胜鸟。这里借喻岸上山花的娇艳。
〔略军城〕从军城旁流过。略,过。军城,可能是桂林附近的一个屯兵处。
⒈红毛国:明、清时有些人称英国、荷兰国为“红毛国”。据《明史·和兰传》及《清史稿·邦交志》,自明 万历中,荷兰海商始借船舰与中国往来。迄崇帧朝,先后侵扰澎湖、漳州、 台湾、广州等地,强求通商,但屡遭中国地方官员驱逐,不许贸易;惟台湾 一地,荷兰人以武力据守,始终不去。清顺治间,荷兰要求与清政府建交, 至康熙二年遣使入朝。其后清廷施行侮禁。二十二年,荷兰以助剿郑成功父 子功,首请开海禁以通市,清廷许之,乃通贸易。本篇所记,系据作者当时 传闻,时、地未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