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孟子)说:“没有长久可以维持生活的产业而常有善心,只有有志之士才能做到,至于老百姓,没有固定的产业,因而就没有长久不变的心。如果没有长久不变的善心,(就会)不服从约束、犯上作乱,没有不做的了。等到(他们)犯了罪,随后用刑法去处罚他们,这(zhe)样做是陷害人民。哪有仁爱的君主掌权,却可以做这种陷害百姓的事呢?所以英明的君主规定老百姓的产业,一定使他们上能赡养父母,下能养活妻子儿女;年成好时能丰衣足食,年成不好也不致于饿死。这样之后督促他们做好事。所以老百姓跟随国君走就容易了。如今,规定人民的产业,上不能赡养父母,下不能养活妻子儿女,好年景也总是生活在困苦之中,坏年景免不了要饿死。这样,只把自己从死亡中救出来,恐怕还不够,哪里还顾得(de)上讲求礼义呢?大王真想施行仁政,为(wei)什么不回到根本上来呢?(给每家)五亩地的住宅,种上桑树,(那么)五十岁的人就可以穿上丝织的衣服了;鸡、小猪、狗、大猪这些家畜,不要失去(喂养繁殖的)时节,七十岁的人就可以有肉吃了;一百亩的田地,不要(因劳役)耽误了农时,八口人的家庭就可以不挨饿了;重视学校的教育,反复地用孝顺父母,尊重兄长的道理叮咛他们,头发斑白的老人便不会再背着、顶着东西在路上走了。老年人穿丝衣服吃上肉,老百姓不挨饿受冻,如果这样还不能统一天下,那是没有的(事情)。”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guo)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jiang)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不知不觉地沉沉入梦,在梦中只用了片刻工夫,就已经走完数千里的路程到达江南了。
不多时,成名回来了,听了妻子的话,全身好像盖上冰雪一样。怒气冲冲地去找儿子,儿子无影无踪不知到哪里去了。后来在井里找到他的尸体,于是怒气立刻化为悲痛,呼天喊地,悲痛欲绝。夫妻二人对着墙角流泪哭泣,茅屋里没有炊烟,面对面坐着不说一句话,再也没有了依靠。直到傍晚时,才拿上草席准备把孩子埋葬。夫妻走近一摸,还有一丝微弱的气息。他们高兴地把他放在床上,半夜里孩子又苏醒过来。夫妻二人心里稍稍宽慰一些,但是孩子神气呆呆的,气息微弱,只想睡觉。成名回头看到蟋蟀笼空着,就急得气也吐不出,话也说不上来,也不再把儿子放在心上了,从晚上到天明,连眼睛也没合一下。东方的太阳已经升起来了,他还直挺挺地躺在床上发愁。他忽然听到门外有蟋蟀的叫声,吃惊地起来细看时,那只蟋蟀仿佛还在。他高兴得动手捉它,那蟋蟀叫了一声就跳走了,跳得非常快。他用手掌去罩住它,手心空荡荡地好像没有什么东西;手刚举起,却又远远地跳开了。成名急忙追它,转过墙角,又不知它的去向了。他东张西望,四下寻找,才看见蟋蟀趴在墙壁上。成名仔细看它,个儿短小,黑红色,立刻觉得它不像先前那只。成名因它个儿小,看不上它。(成名)仍不住地来回寻找,找他所追捕的那只。(这时)墙壁上的那只小蟋蟀,忽然跳到他的衣袖里去了。再仔细看它,形状像蝼蛄,梅花翅膀,方头长腿,觉得好像还不错。他高兴地收养了它,准备献给官府,但是心里还很不踏实,怕不合县官的心意,他想先试着让它斗一下,看它怎么样。
野鸦不解孤雁心情,只顾自己鸣噪不停。
船中商贾,切莫轻佻,小姑前年,已嫁彭郎。
回到对岸,请各位客人在回首望去,孤山寺仿佛像仙山中的蓬莱(lai)宫一样,坐落在水中央。
在欣赏风景的时候,我如何对付因孤独而引起的悲凉?这样美好的景色也不能使我快乐,真是可惜啊!
还不如喝点好酒,穿些好衣服,只图眼前快活吧!
今日相见虽然欢笑如旧,可惜人已苍老鬓发斑斑。
注释
孺子:辰翁有子名将孙,也善作词。
7、春衫:年少时穿的衣服,也指代年轻时的自己。
⑺丹凤城:此指长安。相传秦穆公女儿弄玉吹箫,引来凤凰,故称咸阳为丹凤城。后以凤城称京城。唐时长安宫廷在城北,住宅在城南。
⑸鲸鲵,大鱼之恶者,以喻盗贼。
⑾倚天:形容骊山宫殿的雄伟壮观。
18.交错纠纷:形容山岭交错重叠,杂乱无序。
⑸这两句形容梅花香味,极工,亦补足上文“非以无人而不芳”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