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de)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yong),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guan)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zhi)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zun)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du)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八月边地回鹘士兵拉弓射箭,雁群为之惊飞四散哀鸣连连。
陇山的流水,流离了山下。想着我孤身一个人,翩然走在空旷的野外。
北窗之下葵茂盛,禾穗饱满在南畴。
广大辽阔的无边无际的旷野啊,极目远望看不到人影。河水弯曲得像带子一般,远处无数的山峰交错在一起。一片阴暗凄凉的景象:寒风悲啸,日色昏黄,飞蓬折断,野草枯萎,寒气凛冽犹如降霜的冬晨。鸟儿飞过也不肯落下,离群的野兽奔窜而过。亭长告诉我说:“这儿就是古代的战场,曾经全军覆没。每逢阴天就会听到有鬼哭的声音。真令人伤心啊!这是秦朝、汉朝,还是近代的事情呢?
多病的身躯让我想归隐田园间,看着流亡的百姓愧对国家俸禄。
宦官骑马飞驰不敢扬起灰尘,御厨络绎不绝送来海味山珍。
春天将(jiang)尽,百花凋零,杏树上已经长出了青涩的果实。燕子飞过天空,清澈的河流围绕着村落人家。柳枝上的柳絮已被吹得越来越少,怛不要担心,到处都可见茂盛的芳草。
日照城隅,群乌飞翔;
骄纵飞扬的意气充满整条道路,鞍马的光亮照得见细小的灰尘。
高楼送客,与友人依依惜别,心情悲愁,喝酒也不能尽兴。四周一片寂静,对着寒冷江天,只有高悬的明月照我心。
脚被地面热气熏蒸,背烤着火辣的阳光。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注释
⑤潘鬓:即潘岳的斑鬓。潘岳为西晋文学家,貌美而早衰,其《秋兴赋·序》云:“晋十有四年,余春秋三十有二,始见二毛。”后因以“潘鬓”为中年鬓发斑白的代词。这里词人以“潘鬓”自喻身心渐衰之貌。
十年来:从康熙五年(1666年)作者中举,到1676年写这首词,正好十年。
20.之:文言代名词,这里指量好的尺码。
往死地:指“守边赴河阳”。死地:冒死之地。
8.不吾信:不相信我。
(5)属(zhǔ主):写作。
(19)“诸侯”句:指安禄山据洛阳,官军束手无策。河南,指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