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昨晚不知院外什么地方,传来一阵阵悲凉的歌声。不知道是花儿的灵魂,还是那鸟儿的精灵?
树叶纷纷飘落到水边平地上,重阳节近了,又到了捣寒衣的秋天。怎奈我(wo)愁绪萦绕心中.白发生于两鬓,即便随意地将菊花插在头上,花也应该感到被羞辱了吧。天色已晚,(我极目远望)直望到白苹烟尽之(zhi)处,水边开花的红蓼深处。芳草脉脉含情,夕阳寂寂无语,大雁横在南浦上,人(ren)则斜倚西楼。
频繁地移动腰带的空眼,只是那么白白眼看着病恹恹地消瘦,不见她却又相思,见了她却还是分离,相思依旧。为此要问与其频频相见,何如永远亲密厮守?天公无情天不老,人有(you)情却落得孤独无偶,这份相思别恨谁理解,姑且将它交托庭前的杨柳。
自从东汉以来,儒道沦丧,文风败坏,佛、道等邪说一齐出现。经历了唐代贞观、开元的兴盛时期,依靠房玄龄、杜如晦、姚崇、宋璟等名臣辅佐,还不能挽救。只有韩文公从普通人里崛起,在谈笑风生中指挥古文运动,天下人纷纷倾倒追随他,使思想和(he)文风又回到正路上来,到现在已经有三百年左右了。他的文章使八代以来的衰败文风,得到振兴,他对儒道的宣扬,使天下人在沉溺中得到拯救,他的忠诚曾触犯了皇帝的恼怒,他的勇气能折服三军的主帅:这难道不是与天地化育万物相并列,关系到国家盛衰,浩大刚正而独立存在的正气吗?
迅猛的江风掀起我的下衣和衣袖,秋天的露水打湿了我的衣襟。
茅屋的柴门外就(jiu)是一片汪洋绿水,简直就是桃花源。
家人虽然在万里传来亲人之消息,好好安心在毡城不要常将家相忆。
清清的江水长又长,到哪里是尽头?夕阳向西落下孤零零的船儿解开了缆索。
现在上天降祸周朝,寡人也只是谨守先王故府的遗规,加以自己无能,不得不麻烦叔父;如果再分出先王的大礼来报答寡人的私德,那么,叔父也会厌恶寡人,责备寡人了。否则,寡人岂敢有所吝惜?前人说过:‘身上的佩玉改了样,走路的气派不一样。’如果叔父能发扬伟大的美德,改姓换代,开创一统天下的大业,显示自己的丰功伟绩,自然可用天子的服饰文采以安抚百姓,寡人也许会流放边疆,还有什么话可说?如果叔父仍保持姬姓,位列公侯,以恢复先王规定的职分;那么,天子所用的大礼就不可更改了。叔父还是努力发扬德行吧,您所需要的事物自然会来的。就算我敢因酬私德而改变先王的制度,从而玷辱了天下,又如何对得起先王和百姓?又如何推行政令?否则,叔父有的是土地,就是开通墓道举行隧礼,寡人又从何知道呢?”
在三月三日这一天,乘船去寻访一个家住溪边的好友,因为是在三月三日里乘舟来寻访友人,在这个日子本身,以及美好的节令里、那美丽的景色都很容易使人联想起以前的山阴兰亭之会.故人的家就住在这条溪流岸边,庄旁河岸,有一片桃林。
想起了我长久离开家园,滞留在异乡只能空叹息。
平公喊他进来,说:“蒉,刚才我心想你可能要开导我,所以不跟你说话。你罚师旷喝酒,是为什么啊?”(杜蒉)说:“子日和卯(mao)日不演奏乐曲(据说夏朝的桀王逃亡在山西安邑县于乙卯日死亡;商朝的纣王在甲子日自焚死亡。后代君王引以为戒,以子卯日为‘疾日’,不演奏乐曲)。知悼子还在堂上(停灵),这事与子卯日相比大多了!师旷,是太师啊。(他)不告诉您道理,所以罚他喝酒啊。”“你罚李调喝酒,(又是)为什么呢?”(杜蒉)说:“李调,是君主身边的近臣。为了一点喝的一点吃食忘记了君主的忌讳,所以罚他喝酒啊。”“你自己(罚自己)喝酒,(又是)为什么呢?”(杜蒉)说:“我杜蒉,膳食官而已,不去管刀勺的事务,却敢干预(对君主)讲道理防范错误的事,所以罚自己喝酒。”平公说:“我也有过错啊。斟酒来罚我。”杜蒉洗干净然后高高举起酒杯。平公对侍从们说:“如果我死了,千万不要丢弃这酒杯啊。”
我崇敬的古人,第一个就是郑国的子产。(他开始执政的时候),用礼制治理国家,大家还不理他那一套。来到辩论的场所--乡校,众人议论纷纷。有人对子产说:“毁掉乡校议论就停止了。”子产说:“有什么可担心的呢?可以把它变成好事。哪能说是议论多了呢?也就是各抒己见嘛。对的,我们就采纳;不对的(或者可能把事情搞坏的),我们就防止;是好是坏,我们就观察一下嘛!河流不能堵塞,言论不能阻止。堵塞言路,主上蒙蔽,国家就要衰败了!”
像您这样读了很多古人的书,能写文章,对文字学很有研究,您这样具备多种才能,可是不能超过一般读书人而取得高官厚禄,没有别的缘故,只因为京城的人大多数说您有很多钱,所以读书人中间那些爱惜自己清白名声的,都害怕,顾虑,不敢称赞您的优点,只是一个人自己知道,放在心里,长期含忍,不能把它说出口,加之公道不容易说清,世上的人很多是喜欢怀疑,妒忌的。一说出称赞您的话,那般(喜欢)嘲笑的人就认为得了您的厚礼。
众人无法挨家挨户说明,谁会来详察我们的本心。
晚风飒飒,想起上朝马铃的音波。
注释
⑦旅泊:飘泊。旅,一作“飘”。
⑻芳洲:语出《楚辞·九歌·湘君》:“采芳洲兮杜若。”
⑥终古:从古至今。
⑥桧:指秦桧。秦桧(1090-1155),字会之,江宁(南京市)人。1115年(政和五年)进士。1127年,随徽、钦二帝至金,四年后,金将他放还。高宗任以礼部尚书。绍兴年间为相,深受宠信,力主议和,杀害岳飞,镇压大批主战派。为人阴险狡诈,在位十九年,罪恶累累,恶贯满盈。
零:落下。
钟子期、伯牙:春秋时楚人。伯牙善鼓琴,钟子期知音。钟子期死后,伯牙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琴。事见《吕氏春秋·本味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