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明星玉女倾玉液,日日曦微勤洒扫;
胡虏的箭雨一般射向宫阙,皇帝(di)的车驾(jia)逃往四川。
路途多么遥远又多艰险,我传令众车在路旁等(deng)待。
有远大抱负的人士到了晚年,奋发思进的雄心不会止(zhi)息。
昔日一起在越溪浣纱的女伴,再不能与她同车去来同车归。
蒙嘉替他事先向秦王进言,说:“燕王确实非常惧怕大王的威势,不敢出兵来抗拒,愿意全国上下都做秦国的臣民,排在诸侯的行列里(意为(wei):燕国愿意同别的诸侯一起尊秦王为天子)像秦国的郡县那样贡纳赋税,俾能守住祖(zu)先的宗庙。他们诚惶诚恐,不敢自己来陈述,恭谨地砍下樊於期的头颅和献上燕国督亢一带的地图,用盒子封好,燕王在朝廷上行跪拜大礼送出来,派使者来禀告大王。一切听凭大王吩咐。”
我敲打树枝,赶走树上的黄莺,不让它在树上乱叫。
“令人哀痛的是桃林塞那一败仗,唐军死伤极多,惨死黄河。
负心的郎君何日回程,回想起当初,不如不相逢。刚要做成好梦又被惊醒,纱窗外传来莺啼声声。
广阔平坦的水田上一行白鹭掠空而飞;田野边繁茂的树林中传来黄鹂宛转的啼声。
清晨栏杆外的菊花笼罩着一层愁惨的烟雾,兰花沾露似乎是饮泣的露珠。罗幕之间透露着缕缕轻寒,一双燕子飞去。明月不明白离别之苦,斜斜的银辉直到破晓还穿入朱户。
酒筵上甘醇的葡萄美酒盛满在精美的夜光杯之中,歌伎们弹奏起急促欢快的琵琶声助兴催饮,想到即将跨马奔赴沙场杀敌报国,战士们个个豪情满怀。
天下的祸患,最不能挽回的,莫过于表面上社会安定没有祸乱,而实际上却存在着不安定因素。消极地看着祸乱发生却不去想方设(she)法对付,那么恐怕祸乱就会发展到无可挽回的地步。起来坚决地制止它,又担心天下人已经习惯于这种安定的表象却不相信我。只有那些仁人君子、豪杰人物,才能够挺身而出为国家安定而冒天下之大不韪,以求得成就伟大的功业。这本来就不是能够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的,更不是企图追求名利的人所能做到的。国家安定平静,无缘无故地触发巨大的祸患的导火线。我触发了它,我又能制止它,然后才能有力地说服天下人。祸乱发生却想躲躲闪闪地避开它,让别人去承担平定它的责任,那么天下人的责难,必定要集中到我的身上。 从前晁错殚精竭虑效忠汉室,建议景帝削弱山东诸侯各国的实力。于是山东诸侯各国共同起兵,借着杀晁错的名义。可是景帝没有洞察到他们的用心,就把晁错杀了来说服他们退兵。天下人都为晁错因尽忠而遭杀身之祸而痛心,却不明白其中部分原因却是晁错自己造成的。 自古以来凡是做大事业的人,不仅有出类拔萃的才能,也一定有坚韧不拔的意志。从前大禹治水,凿开龙门,疏通黄河,使洪水东流入海。当他的整个工程尚未最后完成时,可能也时有决堤、漫堤等可怕的祸患发生,只是他事先就预料到会这样,祸患发生时就不惊慌失措而能从容地治理(li)它,所以能够最终取得成功。 七国那样强大,却突然想削弱它,他们起来叛乱难道值得奇怪吗?晁错不在这个时候豁出自己的性命,为天下人承受抵挡大难从而控制吴、楚等国的命运,却居然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想让景帝御驾亲征平定叛乱而自己留守京城。再说那挑起七国之乱的是谁呢?自己想赢得那个美名,又怎么能躲避这场患难呢?拿亲自带兵平定叛乱的极其危险,与留守京城的极其安全相比,自己是个引发祸乱的主谋,选择最安全的事情去做,却把最危险的事情留给皇帝去做,这就是让忠臣义士们愤怒不平的原因啊。在这个时候,即使没有袁盎,晁错也不可能免于杀身之祸。为什么呢?自己想要留守京城,却叫皇帝御驾亲征,按情理来说,皇帝本来已经觉得这是勉为其难的事情,但又不好反对他的建议,这样正好给袁盎以进谗言的机会,使他的目的能够得逞。假若吴、楚等七国叛乱时,晁错豁出性命承担这一危险的平叛重担,夜以继日像淬火磨刀似的训练军队,向东边严阵以待,让自己的君主不至于受到烦忧,那么皇帝就会充分依靠他而不觉得七国叛乱有什么可怕。纵使有一百个袁盎,能有机可乘离间他们君臣吗? 唉!世上的君子如果想要建立伟大的功业,那就不要考虑保全性命的计策。假如晁错自己亲自带兵去讨伐吴、楚等七国,不一定就不会成功。只因他一心想保全自身,而惹得皇帝不高兴,奸臣正好趁此钻了空子。晁错企图保全自己的性命,正是他招致杀身之祸的原因啊!
海外的神山已经沉沦三年!三年后的今夜天空不见月光,
此刻,峰影如燃的西天,还沐浴在一派庄严肃穆的落日余霞中。回看北天,却又灰云蒙黎。透过如林插空的千百峰嶂,隐约可见有一片雨雪,纷扬在遥远的天底下,将起伏的山峦,织成茫茫一白。意兴盎然地转身西望,不禁又惊喜而呼:那在内蒙古准格尔旗一带的“渝林”古塞,竟远非人们所想像的那般遥远!从居庸塞望去,它不正“只隔”在云海茫茫中耸峙的“数蜂”之西么?
注释
320、谅:信。
⑶至此:意为东流的江水在这转向北流。一作“直北”。回:回漩,回转。指这一段江水由于地势险峻方向有所改变,并更加汹涌。
1.许昌士人张孝基,娶同里富人女。富人唯一子,不肖,斥逐去。富人病且死。
⑥桧:指秦桧。秦桧(1090-1155),字会之,江宁(南京市)人。1115年(政和五年)进士。1127年,随徽、钦二帝至金,四年后,金将他放还。高宗任以礼部尚书。绍兴年间为相,深受宠信,力主议和,杀害岳飞,镇压大批主战派。为人阴险狡诈,在位十九年,罪恶累累,恶贯满盈。
方:将要
③捷:插。鸣镝:响箭。